危險品滲漏的應急處理原則
201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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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求未經訓練人員與溢漏范圍保持一段安全距離。
2、 如有需要,開啟窗戶,提供強制性通風及把溢泄或泄漏所在的房門關上。
3、 若漏的廢物屬有毒、高度揮發性或危險品,應立即安排緊急疏散并向環保、消防等相關部門報警請求支援。
4、 只準配戴適當保護衣物及裝備且曾受訓練的人員處理及清潔溢漏的危險化學廢物。
5、 (a)溢漏液體廢物出現在存放地方
溢漏液體廢物若出現在存放范圍內,可用便攜泵、勺鏟等手提器具把廢物轉入合適的容器內。小量的溢漏廢物,可用紙巾、木糠、干軟沙或蛭石等適當的吸附劑加以覆蓋及混合,然后將之作固體危險廢物處理并轉入適當的容器內,交有資質的單位妥善處理。
(b)溢瀉/泄漏液體廢物出現在其他地方
若溢瀉/泄漏事故出現在其他地方,須立即加以堵截及用適當的吸附劑,如紙巾、干軟沙或蛭石覆蓋之,續后將之作固體化學廢物處理并轉入容器內,交有資質的單位妥善處理。
6、 遭溢漏危險廢物所污染的地方,應予清洗。若有關的危險廢物是含水性或水溶性有機物,可用清水作溶劑。若為不溶于水的有機化學廢物,可用酒精或煤油作溶劑。清理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廢物,應作危險廢物處理及棄置。
7、 若有關溢漏可能引致地方嚴重污染或影響環境時,應立即報告環保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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